首 页    妇女发展     维权工作     宣传教育     儿童工作    创业就业    两纲实施    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维权工作 >>维权动态
妇女有难处 “娘家”来帮助
 
发布时间:2012-08-23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米易县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两纲》精神,履行“娘家”的职责,坚决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日前,县妇联积极参与攀莲镇妇女离婚财产纠纷的协调解决,多方多次协调,通过法律程序的合法审判,母女得到了应得的财,切实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与其女徐,因与丈夫徐离婚对安置房处理一事,多次到我单位上访,反映情况。我部门积极与攀莲镇人民政府协调,给与李母子帮助和安抚。最终李、徐母女诉至法院,要求将徐所分得的安置房按市场价格分配,其母女应得份额。经法院多方取证和审理,对李和徐的主张予以支持。判决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163735元给李母女并支付1500元房屋评估费。原审宣判后,徐不服该判决,向本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和取证,驳回徐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纠纷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欢迎第位访客

四川省攀枝花市妇联 版权所有
攀枝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IPC备案号:蜀ICP备102018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