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镇妇联接到新村妇代会主任俞芝美反映:本村十社妇女张某因丈夫陈某带着情人离家出走而悲痛欲绝,肯请村妇代会找回其丈夫,否则不想活了。其女小陈也因此放弃入学,整日以泪洗面。村社妇联组织已多次做了其思想工作,仍不能消除其悲观厌世情绪,当日晚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到医院抢救,已转危为安。
镇妇联十分重视,立刻要求做好三项工作:1、再次到张某家中做好安抚工作,力劝其女尽快入学。2、转告张某美,镇妇联将尽最大的努力找回陈某,并积极协调她们夫妻的矛盾。3、调查了解陈某的具体联系方式、其女就读的学校及班级。
通过调查,其女在丙谷中学初二(三)班读书,已被俞主任劝告入学。镇妇联与该校校长柴发俊积极沟通,把小陈家中的近况及本人思想状况向柴校长作了详细介绍,肯请学校认真做好小陈的思想工作,从生活上、学习上多关心和帮助她,以防小陈因家中父母矛盾产生过激行为。
在得到陈某的联系方式后,镇妇联积极与陈某联系,但因陈某拒接电话甚至关机而无法联系。镇妇联马上采用了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其家中的近况以及各级组织对此事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他马上回来正确面对此事。当日,陈某给镇妇联回电话表示愿意马上回来与妻子解决矛盾,因其已到深圳,需25日才能返回。镇妇联要求回来后立即到妇联办公室参加调解。
25日上午,二人来到了妇联办公室,镇妇联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张某认为陈某与本村一女性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自己已两次严重警告过陈某,但陈某仍与其保持密切来往,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自己不愿与其继续生活,要求立即离婚。在征求陈某的意见时,陈表示不愿离婚,这次带情人一起离家出走,主要是因为妻子说要将情人砍死,自己怕妻子成为杀人犯,并且明确表示愿意与情人断绝关系,希望妻子再给一次机会。镇妇联了解到二人已结婚十五年,这期间夫妻双方相处很协调,没有发生过任何大的矛盾纠纷,这次婚外恋也只是近两月的事,夫妻感情尚未真正破裂,达不到离婚的程度。因此,镇妇联对这对夫妻进行认真劝解,首先严厉批评了陈某背叛了家庭而搞婚外恋的错误行为,更指出了带情人离家出走的荒唐行径给家人造成了很大伤害。并告知在面对自己无法解决的婚姻家庭矛盾时,不要盲目行动,而应积极找各级妇联组织给予帮助。其次,镇妇联又告诉张某,离婚将对自己和女儿造成很大的伤害,每个人都会犯错,我们要学会原谅别人的错误,给别人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也就是给自己新生的一次机会。同时还告诉张某如何处理夫妻间矛盾的小技巧。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这对即将分手的夫妻终于又握手言和,手拉手离开了妇联办公室。
米易县妇女联合会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