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攀枝花建设,切实解决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现实困难,市政府妇儿工委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5月10日,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攀枝花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别关爱帮扶行动工作方案(试行)》(攀妇儿工委办〔2013〕5号)文件。
方案中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监护人的认定和职责作了详细要求。在关爱帮扶内容上重点建立了三大保障机制。一是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给予300—4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物价水平每两年调整一次,补助资金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二是教育就学保障。政府资助其接受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 “两免一补”、寄宿制生活补助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范围,享受高中助学补贴及免费职业教育等优惠政策。三是看病就医保障。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医疗“零付费”。
该工作方案的出台,将切实解决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市委、市政府“保民生、顺民意”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幸福美丽攀枝花和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具体行动。
(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