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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强力助推幸福攀枝花和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
 
发布时间:2013-05-10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攀枝花建设,切实解决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现实困难,市政府妇儿工委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5月10日,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攀枝花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别关爱帮扶行动工作方案(试行)》(攀妇儿工委办〔2013〕5号)文件

方案中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监护人的认定和职责作了详细要求。在关爱帮扶内容上重点建立了三大保障机制一是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给予300—4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物价水平每两年调整一次,补助资金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二是教育就学保障政府资助其接受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 “两免一补”、寄宿制生活补助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范围,享受高中助学补贴及免费职业教育等优惠政策。三是看病就医保障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医疗“零付费”。

该工作方案的出台,将切实解决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市委、市政府“保民生、顺民意”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幸福美丽攀枝花和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具体行动。

 

(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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