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宾 陈丛梅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我市着重抓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从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到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坚持不懈、扎实有力地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2009年,我市“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举办的第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在全省参评的300多个案例中经过筛选、四川文明网公布和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后脱颖而出。
一、坚持开展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几年来,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从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发展到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
(一) 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央宣传部、全国妇联等6部门联合制发了“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江泽民同志为实施计划题词:“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自2002年起,从全国到省市自上而下全面开始实施,我市于2002年8月发出了实施通知,10月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恢复后,于2003年11月19日发文联合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2004年5月,按照“五小”行动标准,表彰了30名“小公民”道德建设标兵,命名了2个“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8个“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攀枝花日报》介绍了5位同学的先进事迹。
(二) 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
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文件指出:“每年的‘公民道德宣传日’,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道德教育的同时,要注意组织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学习实践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论述中,市关工委从2006年3月开始对5个街道、4个乡镇、17所学校、19个社区、5个村,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和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的建议,得到了重视和支持,并于2006年5月1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的意见》(攀委办〔2006〕53号)。各区县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区县的贯彻实施文件。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开展活动作出了安排。市总工会于2006年5月31日发出了“争做优秀‘小公民’共建和谐攀枝花”——致全市广大少年儿童的倡议书。全市中小学生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逐步开展。
同年,省有关部门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四川省“小公民”道德建设优秀示范基地、优秀“小公民”活动。
二、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的举措
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是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延续和发展,为了保证活动持久而扎实的开展,我们采取了具体的举措。
(一) 统一认识。
2006年5月,在《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的意见》下发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会议,布置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以及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到会讲话。会议明确争当优秀“小公民”是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是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小培养公民道德意识的重要举措;是联系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力纽带;是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常化、规范化的有效方法;是为创造美好攀枝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 建立组织。
成立市中小学生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争创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市妇联是争创活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评选奖励的组织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学校评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村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团市委负责动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踊跃参加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市关工委负责提供市级优秀“小公民”奖励资金,协助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了解活动情况,及时汇报并提出建议。
市中小学生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领导小组,每年都提出当年活动计划,各区县妇联、市教育局分头组织实施。
(三) 明确标准
评选优秀“小公民”的条件,坚持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具体化为“五小”行动: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四) 评选表彰
评选优秀“小公民”,分市和区县两个层次。从2006年开始连续4年进行了评选优秀“小公民”活动,并在公民道德宣传日或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四年来,共表彰奖励了市级优秀“小公民”96名,区县级优秀“小公民”184名。此外,省级优秀“小公民”16名。省级“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2所,“小公民”实践基地4所;市级“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4所,实践基地8所。
三、持久扎实地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
自从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尤其是在《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市“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持久扎实地开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围绕党政重点工作,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
2006年6月以来,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创卫”、“创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为重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周会、板报等形式,宣传在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参加“双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争当优秀“小公民”。许多学校还专门开设了“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等“五小”行动评比栏。盐边县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将“八荣八耻”以标语形式钉在校园内,并且利用班会进行讲解,请市老领导作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告,有的学校还将“八荣八耻”编成新童谣进行传唱。米易县各中小学校利用“五.四”“六.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等时机,围绕争当优秀“小公民”主题,开展班会、队会、团日等活动,采取举办校园文艺作品展、文艺节目展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方式,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在“创卫”、“创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我们提出了老少“双创”的号召,组织中小学生在“双创”中争当优秀“小公民”。在“创卫”活动中,首先是大宣传。西区组成文艺宣传队10余支,上街进行文艺表演,宣传“创卫”工作,412名老年志愿者和200余名青少年参与了各类文艺表演。东区有150余名老同志及学生参加东区老少共创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启动仪式,并且上街宣传,举办了“老少共创卫生城市”书画摄影作品展,老少用笔和相机,表达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期待和愿望。仁和区开展了“热爱仁和,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各校举办讲座32场,宣传“创卫”,调动中小学生的积极性。其次是实践活动。市第九小学校充分发挥优秀“小公民”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市级优秀“小公民”向全校学生发出了“双创”倡议,希望大家共同参与“双创”,从自己做起。许多中小学生在学校、社区的统一组织下,参加了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在“创模”中,由市关工委牵头,组织全市“创模”大宣传,2008年3月8日、9日,有2840余名老同志和8320余名青少年走上各街道,社区,散发“创模”宣传单,表演文艺节目,造成“创模”再宣传的强大声势。接着联合发出了《关于组建老少“双创”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的意见》,在这些生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培养未成年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继续发挥老少“双创”志愿服务队的作用,进行文明劝导,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评选的优秀“小公民”大部分是“双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积极分子。
(二) 坚持评选表彰,推动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
为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争当优秀“小公民”的氛围,我市连续4年进行了优秀“小公民”的评选和表彰奖励。评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从学校到区县,然后推荐给市,最后确定当年表彰的优秀“小公民”。
2006年9月中旬,市中小学生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领导小组,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在市中心广场举办了“‘知荣辱、树新风’签字仪式暨攀枝花市优秀“小公民”表彰活动”。经区县妇联、教育局、学校层层推荐的24名在学校、家庭、社会表现良好的优秀同学被表彰为“攀枝花市优秀小公民”, 会上还宣布了4位省命名的优秀“小公民”。200余名中小学生代表参加了表彰会。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领导到会。
2007年,为拓展表彰会影响力,领导小组又决定将表彰会改在区县开,争取每个区县召开一次,以带动活动的深入开展。9月23日上午,2007年度“攀枝花市优秀小公民”表彰大会在仁和区大河中学礼堂召开,刘东航等24名中小学生被授予“攀枝花市优秀小公民”荣誉称号,李飞等4名优秀“小公民”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12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表彰大会。市有关领导参加了大会。
2008年10月17日上午,攀枝花市2008年度优秀“小公民”表彰大会在西区文化馆隆重召开。市有关领导出席大会,西区领导到会祝贺,300余名中小学生代表参加会议。黄乐乐等24名同学被授予“攀枝花市优秀小公民”荣誉称号,周攀等4名优秀“小公民”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在表彰会上,还为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聘请的杜仁安等10名攀枝花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
2009年,为继续开展年度市优秀“小公民”评选表彰工作,经区县、市教育局推荐,攀枝花市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柳青等24名同学被授予 “攀枝花市优秀小公民” 荣誉称号。由于当时甲型H1N1流感侵袭,我市改变表彰方式,取消大会表彰,采取分散表彰方式,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系统灵活进行。东区妇联在“树新风正气、创和谐东区”的主题教育活动下,联合区教育局、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向受到市级表彰的优秀“小公民”所在学校送去证书和奖品,所在学校通过全校学生大会等方式进行了颁奖,提升市级优秀“小公民”在广大学生中的影响力。西区依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在各学校深入开展校园环境治理、争当优秀“小公民”主题实践活动。市第三十八中小学校、第十二中学校、第十中学校、第十八小学校,利用校会为获得市级优秀“小公民”称号的学生颁奖,通过获奖学生发言、班会表扬、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在校学生进行宣传,优秀“小公民”的事迹深入孩子们的心中,广大学生积极努力争当优秀“小公民”,学校形成了“人人讲卫生、人人讲文明”,争当文明使者的良好校风。仁和区把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与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优秀“小公民”和“小公民”实践基地的典型引导、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受表彰的市、区两级优秀“小公民”的先进事迹。米易县自活动开展以来,已评选表彰了40名县级优秀“小公民”,为宣传市、县两级的优秀“小公民”,县妇联领导亲临学校为受表彰的优秀“小公民”颁发证书和奖品。盐边县妇联与有关单位、部门联合,以“欢庆十一·祝福祖国”为主题开展活动,表彰了盐边县2009年度优秀“小公民”26人,同时向受表彰的市级优秀“小公民”颁发了证书和奖品。
(三) 宣传少年榜样,鼓励争当优秀“小公民”。
少年儿童积极向上,乐于学习先进。市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6—2009年度表彰的96名优秀“小公民”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30余名优秀“小公民”,形成先进事迹材料,在《攀枝花日报》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优秀“小公民”的示范作用,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有力配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中小学生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006年——2008年度表彰的省、市优秀“小公民”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了“参与‘双创’齐心协力,扮美家乡,从我做起”以及参与“迎奥运、促和谐”读书活动倡议书,号召全市中小学生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与“双创”活动和迎奥运活动。
优秀“小公民”有许多感人的事迹。李飞是一个农家孩子,在他母亲生日那天,打算用自己卖鳝鱼挣来的钱为妈妈买件礼物,一大早就去为母亲买了护手霜,回家的车上,又为老人让座。母亲因长时间在莲藕田中浸泡,双脚开裂,他为让母亲减少疼痛,烧起开水,待母亲收工回家,他把洗脚水端至母亲面前,当母亲把脚放在温水的那一刻,脸上浮出一丝微笑,这时母亲的微笑,就是小李飞的快乐。郭英乔牢记老师从小对他的教导,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她身体力行,从小事做去,时刻注意维护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卫生监督岗活动。外出乘车能主动让座,尊老爱小,维护交通秩序,并对有不良行为习惯的人说服劝导。她自己深有感慨地说:“在春风化雨中,我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时代的英雄模范人物,他们的高尚的思想品德时时给我震撼,给我力量,在他们身上,我感到了他们金子般的心灵、伟大的人格,我明白了只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平凡事做起,心中时刻有他人,有集体,有社会,有国家,才能孕育出美好的灵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时刻把‘努力追求成功’作为自己追求和奋斗的目标”。何雨璇是一名性格开朗、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她在校是同学的好伙伴、好朋友。同学生病了,她主动关心和问候,同学有疑问,她会耐心为其讲解,下雨了,她借伞给同学,同学本子用完了,她将自己省下的送给她。一次她背着小提琴到老师家上课,车上只有一个座位,她就让妈妈坐下,又有一个空位她刚坐下,上来一位老人,她毫不犹豫把座位让给老人,此刻又上来一位抱孩子的妇女,她便请妈妈把座位让给那位妇女。为了帮助贫困山区的学生,她捐出了自己珍藏的书籍和一些衣服以及平时节省下来的零用钱。赖晗在学校同学们都称她“赖大姐”,实际那时她才11岁,不仅因为她热心助人,她还是环境保护的“小卫士”。在老师的带领下,她做过“文明劝导员”;也曾带上清洁工具,去做“卫生清洁员”;还曾协助学校发宣传资料,当过“文明宣传员”;为了调查社区居民“创卫”知识、健康知识的了解程度,还充当过“文明调查员”,为此写过3000多字的调查报告,受到师生的赞许。她自豪地说:“当看到我们的校园一天天美起来,当看到我们的街道一天天宽起来,当看到我们的社区一天天绿起来,当看到我们的城市的天空一天天蓝起来,我为我的付出感到由衷的高兴。”袁钰是一位乖巧、秀气、机灵的小姑娘。一位同学夸她听讲的时候很专心,而且笔记记得比谁都快,作业也完成得快,准确率还高。学习上有了心得,她就把这些与同学分享,有的同学说她就常常教我怎样找知识要点,现在学起来轻松多了,真得感谢她。班里很多同学都乐意向袁钰请教,而她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学习方法教给大家。
(四)走进基层落实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
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必须落实在基层。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推进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等基层。在进学校中,市第一小学广泛开展“五小”活动,并融入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小学生校园礼仪,使学生的语言和坐立行走符合要求,将公民道德建设纳入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评价体系。市第十九小学校每年“六·一”期间,都坚持开展年度“五小”标兵表彰活动。仁和区平地镇中心学校还以“发挥学生特长、增强学生体质、培养民族情感、发挥民族精神”为宗旨,把“娱乐”与“健体”有机结合,创作了以彝族打跳音乐为主旋律,以彝族打跳动作为基础的彝族少儿课间韵律操《笛脚畅想》。在进家庭中,市妇女组织开展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把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结合起来。在进社区中,东区长寿路街道健康路社区举办了“红领巾之家”,定期开展活动,还组织60多名“环保小卫士”上街清理花坛杂物和有色垃圾,发放“创卫”资料。向阳村街道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小服务员”、“小宣传员”、“环保小卫士”、“小楼栋长”活动,并进行“社区优秀少年之星”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