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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攀枝花市“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30    撰稿部门: 攀枝花市妇联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攀枝花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

攀枝花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移民办公室

 

攀妇知 [2009]7号

                                                                    

 

 

关于开展攀枝花市“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巾帼建功”、“双学双赛”活动领导小组、农劳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扶贫办、移民办、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和攀枝花“8.30”地震灾害引发的农民工返乡和城镇下岗失业状况,做好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市“巾帼建功”、“双学双赛”活动领导小组、市农劳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办、市妇联决定,按照“城市农村统筹、外输内转结合、创业就业并举、培训服务齐抓”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实施“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现将攀枝花市“巾帼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攀枝花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康开武            联系电话:0812-3343876

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康开武            联系电话:0812-3343876

攀枝花市农牧局

联系人:张春燕           联系电话:0812-3352183

攀枝花市扶贫办

联系人:范济江           联系电话:0812-3337425

攀枝花市移民办

联系人:马云萍           联系电话:0812-3345723

攀枝花市妇联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812-3362351

 

附件:1、攀枝花市“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2、攀枝花市“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任务分解表

                       

攀枝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攀枝花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

 

攀枝花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农牧局

 

 

攀枝花市扶贫办               攀枝花市移民办

 

 

攀枝花市妇联

 

                            2009年3月23日

 

 

 

 

 

附件1

 

攀枝花市“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等部门《关于实施“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全市就业局势,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

二、  目标任务

2009年——2011年帮助全市30900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完成品牌就业培训900人,实现返乡妇女技能和教育培训11000人,实现帮扶就业6000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3000人;3年建立各级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16个。(任务逐年分解见附件)

三、  行动措施

一是实施“返乡妇女帮扶行动”,帮助返乡妇女实现二次创业就业。认真按照《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我市妇女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攀妇发[2009]4号)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摸清返乡妇女情况;加强心理安抚,引导返乡妇女调整心态、树立信心;充分发挥“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培训基地和师资力量,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巾帼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返乡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她们创业就业能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经纪人、产业协会,积极发挥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拓宽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渠道,辐射、带动更多返乡妇女创业就业。要组织实施好“母亲水窖”、“小额信贷”、“灾区贫困母亲生产扶持”等公益项目,加大典型培养力度,激发和调动返乡妇女创业的积极性,帮助她们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服务。

二是围绕我市倾力打造特色农业基地、倾力打造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实施“品牌引领就业行动”,促进妇女在科技致富、餐饮旅游、家政服务等领域创新发展。要积极配合市农劳办实施的劳务品牌战略,主动承接各级政府相关培训任务。依托市阳光妇女培训学校、各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当地实用技术培训学校等机构,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开发服务项目。以各种“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和妇女专业协会为平台,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学习种养殖业技术,在发展特色农业中积极创业,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巾帼种养殖大户。对有条件从事乡村旅游接待的家庭开展项目帮扶,提供信息服务,打造一批妇字号品牌农家乐。

三是实施“灾区妇女就业行动”,帮助妇女拓宽创业就业渠道。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多方争取、整合资源,分期分批实施好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帮助灾区妇女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继续开展“六送灾区”活动,尤其要重点开展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活动,变“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支持灾区妇女立足当地,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在我市地震灾区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和小额信贷项目,争取项目合作、对口援助、劳务协作等方式,从资金、技术、信息、岗位等多方面搭建创业就业平台,扩大灾区妇女创业就业渠道,帮助她们建设美好家园。

四是实施“城乡携手就业行动”,形成妇女就业与创岗活动共同发展。进一步深化“岗村联创”活动,推进城乡互动。要在已有“巾帼文明岗”和行政村结对帮扶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各行业创岗单位发挥资源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形成妇女创业就业与创岗的共振效应。各级妇联和“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要把“岗村联创”与促进就业创业纳入“巾帼文明岗”创建内容,作为创建“巾帼文明岗”的硬指标。在共建共创活动中,重点要为城乡妇女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推动城乡和谐发展。

五是实施女企业家带动创业行动,为妇女尤其是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平台。帮助现有的创业妇女树立品牌意识,把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她们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妇女自主创业。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优秀女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提高女企业家的社会知晓度,让社会了解创业妇女,关注、支持创业妇女,为妇女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我市女企业家联谊会作用,为妇女创业和实践提供基地,组织女企业家与创业妇女牵手结对,吸纳她们到企业学习实践,开展创业知识培训。帮助创业妇女树立正确的创业理念,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小额信贷等服务,实现女企业家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加强与攀枝花大学等院校的联系,探索创业就业培训进校园等形式,以专家教授、职业指导师、女企业家为主讲教师,开设“女大学生创业大讲堂”,为她们提供创业指导、就业信息等相关服务,帮助女大学生了解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能力。组织女大学生们参与企业决策和项目洽谈,逐步提升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为她们创业就业搭建平台。

四、  行动经费来源

按照“三个一点”,即:上级补助一点、本级自筹一点、成员单位支持一点的办法筹措。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巾帼建功”、“双学双比”和农劳领导小组的组织优势,整合相关部门的资金资源,按照“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报其帐、各记其功”的思路,从“职业技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劳务扶贫”、 “品牌工程”等项目经费中支持“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实施。市妇联与市级相关部门筹措的资金将采取资金跟着培训任务走和项目化动作模式进行补贴,根据各地承担和完成任务的情况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活动计划。各县区成员单位要根据省、市就业工作联系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和农劳办的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服务力度,主动作为。同时,要利用“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妇联的优势,细化行动方案,既明确责任分工,又加强协同合作,扎实推进“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劳动就业、农业、移民、扶贫、农劳办等相关部门支持,有重点地推进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深入调查和了解进城务工妇女、返乡妇女、城镇失业妇女、女大学生等就业状况,反映她们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反映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针对妇女实际需求,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对妇女的就业培训、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帮助就业困难妇女享受各项政策补贴。帮助那些有创业潜力的群体实现创业愿望。关注妇女就业权益的维护。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政策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妇女的就业服务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合作,组织参与“就业援助周”、“春风送岗位”、“高校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女农民工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争取支持,采取灵活形式建立各类巾帼科技、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为妇女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发挥区域妇女合作组织作用,搭建妇女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女农民工有序流动,拓展妇女就业空间,推动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任务。加强“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目标分解和项目目标管理。各县(区)妇联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每年,市妇联将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各地指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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