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以及吸纳了一定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的中小企业(除建筑业、广告业、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以鼓励的产业外)。
二、操作流程:
申贷企业到市担保中心领取相应表格填写,并向市担保中心报送相关资料,待资料审查完毕后,由市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共同作贷前调查(调查内容为核实相关情况及提供的反担保资产状况),经审查后符合贷款条件,经办银行按相关文件要求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贷款企业须将用作反担保的财产进行抵押登记、财产保险(专指车辆、通用机器设备),并与市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经办银行以企业就近为原则进行选择支行)
二、申贷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二份):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书(内容包括:贷款原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贷款的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及款项来源等);
3、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即企业简介;
4、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简历,如股东是法人的,则需要提供该法人组织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最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7、财务报表(包括上年末和当年半年内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8、人民银行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9、(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表决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该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发出);
10、(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一是通知发出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召集人、主持人、表决方式;二是就向银行贷款以及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及款项来源等的决议事项;三是应有“投赞成票的股东自愿为上述决议事项承担连带责任”、“本次会议符合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的文字表述;四是由参与决议过程的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手印,股东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11、《采矿许可证》、《林地占用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及取得采矿权的有关资料复印件;
12、职工花名册、招用的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失业证(或优惠证)(一份)、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13、拟提供的反担保资产的相关资料(一份)。
三、反担保措施方面:
1、申请贷款企业提供的反担保资产需权属明确、证件齐备,无诉讼及债务纠纷;
2、可用做抵押反担保的资产为:住房、商铺、车辆、土地、通用机械设备(如装载机、挖掘机等)等;
3、用于抵押的反担保资产需进行抵押登记。
四、贷款的发放额度:
1、单笔贷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给企业的贷款额度按照其吸纳的失业人员人数和反担保资产价值确定,具体标准为5万/人,在资产价值的20%—70%范围内确定。
咨询电话:3338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