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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3    撰稿部门:攀枝花市妇联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411日至5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7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市妇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711日,市妇联党组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情况反馈会,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及联络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巡察整改督促和落实工作,形成“一把手抓总、一级抓一级、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发《中共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79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二)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市妇联党组书记张家梅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真抓实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张家梅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情况反馈会上郑重表态,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全盘认领、认真整改7月以来,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动真碰硬,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调度会议1次,专题听取、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对照检查,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认真筹备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全面梳理检视问题,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认真审阅把关,109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整改落实、促进成果转化的效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

市妇联党组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落实日常提醒、季度调度、半年总结工作机制,党组书记对整改进度时时过问、处处提醒,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重要整改事项亲力亲为;每季度听取各部(室)、中心责任人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对整改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整改销号;党组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制度不到位。自“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以来,未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严格执行未执行“会前学法”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位,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核心内容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党组会2024年下半年“会前学法”计划,确定“会前学法”内容,学法对应相关责任部(室)、中心,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7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次,“三会一课10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8次。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要求不到位”问题

2.“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推进缓慢。对全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基本情况底数不清,持续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用力不够,未实现应建尽建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动市各部门(单位)摸清主管“三新”领域妇女情况,同时,主动联系市委社会工作部获取“三新”领域底数情况,确定范围明晰任务。二是对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组建妇联组织条件的“三新”领域,采取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方式抓好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市级已建立物业、家政服务行业、电商行业、快递物流行业妇联组织89成立攀枝花文艺界妇女小组16个。三是对不具备组建妇联组织条件的“三新”领域,通过妇联“活动覆盖”加强联系引导,组织“全职妈妈”茶话会、广场舞大妈舞蹈表演活动10余次四是依托平台企业、商务楼宇、商圈街区等,成立万象城商圈、太谷商圈妇联组织万顺叫车妇女微家等“三新”领域妇女微家36个。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3.“机关化”倾向没有彻底转变。未落实妇联干部联系女代表、女委员和女代表、女委员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等。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够,对县(区)指导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妇联干部联系女代表、女委员台账》,下发《攀枝花市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记录表及名册》,落实好相关联系制度。二是按照“组织建设年”要求巩固提升妇女之家295个、新建执委工作室6个。三是积极妇联干部、执委、女代表、女委员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提供实践机会,组织参与“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天府同心 温暖童行”公益募捐等项目,开展集中活动和日常服务。四是528日—29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及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深入米易县和盐边县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两纲工作推进情况,精准掌握短板弱项,并开展针对性指导,推动两纲实施有力有效,截至8月底,已完成对米易县和盐边县相关点位的调研。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三)反馈问题:“发挥引领服务联系作用,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4.服务联系职能落实存在弱项。党组未专题研究过党外妇女工作,在发挥妇联作为党联系党外妇女桥梁纽带作用方面做得不够。为女科技工作者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家政服务、心理辅导等,与相关部门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委统战部沟通协调,掌握市级党外妇女干部情况,结合女代表、执委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二是参加攀枝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积极建言献策。三是109日,召开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研究党外妇女工作。四是92日—6日,举办2024年攀枝花市川妹带川货暨“直播电商助农 双城巾帼共富”巾帼电商人才线下培训班,组织城乡妇女、乡村女能人、脱贫妇女、女大学生等群体50余人参加,采取“理论授课+实践交流”的形式,培训电商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等相关知识,加强巾帼电商人才培训,促进电商产业发展,提升妇女技能水平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5.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不够有力。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深入,覆盖面不够广。落实妇女儿童保护“五项机制”不到位,发现报告机制落实不力,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优化《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促进两性和谐发展》宣讲课件,在市委党校干部主体班开设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57日,党组书记、主席张家梅在市委党校干部主体班进行专题宣讲712日,党组成员在盐边县基层妇干培训班进行专题宣讲二是制发2024年攀枝花市反家暴防性侵等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县(区)开展专题调研。三是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覆盖1.2万人次。利用新媒体平台,编发《花城联姐微普法》5期。四是严格落实妇女儿童保护“五项机制”,组织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常态化开展日常摸排,主动排查线索隐患80条,妇联干部参与处置79条。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反馈问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6.议事规则不健全不规范。未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有偏差,与主席办公会议事决策边界不清。党组会议制度未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等纳入议事范围。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攀枝花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制度》,厘清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议事决策边界,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等纳入党组议事范围。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7.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存在以主席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事项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议事决策边界,确定凡人事事项均须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主动接受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7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8次,共审议议题24个,听取相关情况汇报5个,其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题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部列席。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反馈问题:“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问题

8.重建轻管。基地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妇女之(微)家管理制度、活动制度,充分发挥其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阵地作用。二是发挥“花城联姐”调解工作室示范作用,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实效,7月以来,已接待来信来访来电群众35人次。三是主动市科协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积极做好“天府科技云·花城联姐”调解工作,截至9月底,收到并处理咨询案件1四是积极协调米易县妇联,督促解决基地被占用问题,截至8月,阳光米易巾帼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已恢复3个实践操作培训室功能,发挥基地作用。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9.制度执行打折扣。印发《攀枝花市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际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攀枝花市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1天接待群众,并认真落实,截至9月底,班子成员已按制度规定,执行信访接待日6天。二是经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就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期换届、按时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等问题立即整改,919日,市妇联机关工会委员会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完成市妇联机关工会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换届选举,成立新一届市妇联机关工会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加强工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

整改时限202410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0.存在超标准报销接待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精准掌握公务接待的范围、条件,以及公务接待费报销标准等相关规定。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公务接待须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明确公务接待费用上限,严禁超标超限接待。三是加强对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程序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凭证和发票等,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确保公务接待费的支出符合规定。7月以来,市妇联没有开展公务接待。四是开展提醒谈话,819日,分管领导围绕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对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严肃财务纪律,提高履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1.违规公款租摆花木。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杜绝违规报销。目前,已公款租摆花木情况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0211月前未按规定履行公务用车维修事前审批程序,仅凭修理费发票报销,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派遣审批程序,规范车辆行驶里程登记。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公务用车出行按照“一事一审批”原则,车辆调度统一使用“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加油、维护、保险、租赁、洗车及里程等信息按要求录入平台。三是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油卡充值等实行事前审批程序,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市妇联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充值申请单》,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报销时附申请单和发票,加油卡由办公室负责人保管。四是开展提醒谈话819分管领导围绕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对办公室负责人及驾驶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纪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3.捐赠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存在未将捐赠资金作为非税收入上交市财政,直接存入机关账户及在无发票、申请批复等支出要件的情况下直接将捐赠资金拨付至县(区)妇联的情况。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市妇联捐赠财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捐赠资金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在收到非定向捐赠资金时,第一时间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在支付捐赠资金时,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相关程序,审核相关报账凭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禁违规拨付资金。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4.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用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电话费、车辆维修费、接待费、值班补助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财务核算相关要求,单位电话费、车辆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值班补助等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相关经费。二是严格按照非财政拨款资金相关规定列支费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三是加强财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724日,党组会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是强化业务学习,财务人员参加了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5.未足额收取职工个人工会会费。20196月至202212月少收取职工个人工会会费共计6945.94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85日,分管领导围绕机关工会会费收支有关规定,对机关工会主席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会资金收支管理。二是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核算、补收缴20196月至202212职工个人工会会费6945.94元,并全部存入机关工会账户。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反馈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6.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2020年以来,市妇联党组未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

整改情况:结合市妇联实际制发《市妇联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提升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7.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支部工作记实本记录不规范、党费未足额收缴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有计划安排党课,坚持做到每季度一次二是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要求制作最新党支部记实本,明确实行专人(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并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工作记录专题培训班,规范记录工作,增强业务能力。三是对未足额收缴的党费进行认真清理、核算补收缴2019年至今少收取的党员党费14.8元。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1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存在非党组成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并表决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2次,进一步强化对党管干部原则、党组议事规则及选拔任用干部严肃性的认识。二是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78月,组织开展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管理八级A岗(市妇女儿童中心副主任)和十级专业技术岗竞聘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竞聘、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任人选、聘前公示、岗位聘用等竞聘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党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聘用事项并表决,充分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整改时限:202410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19.干部选任不规范。落实“凡提四必”不到位,动议前未向纪检监察机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动议和竞聘前未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凡提四必”,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不缺失、不简化、不变通。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动议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二是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规定,动议和竞聘前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规范使用《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表》,凡档案存疑的一律放下,确保选人用人严格规范。78月,组织开展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管理八级A岗(市妇女儿童中心副主任)和十级专业技术岗竞聘上岗工作,按要求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未对退休人员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上轮巡察以来,4名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均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机关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出入境管理登记情况,对未登记备案的16名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健全了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台账,目前,共登记备案38人,实现了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全覆盖。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公室收集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出国(境)证件并集中保管。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修订《市妇联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强化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监管,要求凡因私事出国(境)人员,须填写《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并签定《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承诺书》,经党组审批后方可按相关程序办理出国(境)手续。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十)反馈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2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未成立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2019年、2023年、2024年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2022年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1次。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中共攀枝花市妇联党组关于成立市妇联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妇联党组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和《市妇联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911日,第24次党组会议听取《市妇联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并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整改时限:202410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2.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推进不够,督促提醒不够。每年听取部室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均不足2次。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度的学习,增强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督促提醒分管部(室)、中心负责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二是9月初,机关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详细汇报近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911日,班子成员在第24次党组会议上汇报分管领域近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整改时限:202410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3.廉政风险防控有差距。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不健全,风险点排查不精准,风险点未经党组审议,风险台账未正式行文印发。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各部(室)、中心按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完善风险点排查台账,重新制定2024年攀枝花市妇联廉政风险点排查化解》,排查风险点20项,制定防控措施49条,经第2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并实施。

整改时限:202410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十)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24.跟进监督不够。对“三重一大”事项跟进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强化跟进监督,加强对市妇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相关规定列席了市妇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十)反馈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部分问题反弹回潮”问题

25.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不足,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跟进督促解决不够。

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领办督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每季度对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完成第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推动基层执委、兼职副主席作用发挥不够。未建立执委履职档案,未严格落实执委全覆盖培训、述职和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等。兼职副主席参与决策市妇联工作的主要形式为参加每半年一次的常委会和执委会,没有充分履行宣传政策、参会议事、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等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813日,制发《执委履职档案》,要求每名执委按照至少联系10名妇女的要求,落实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以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执委述职制度。二是510日,联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市级部门(单位)组织建设工作培训班,覆盖市级部门(单位)妇女委员70余人;73日—19日,深入各县(区)举办攀枝花市“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组织建设暨维权安全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共5场,覆盖400余名妇联执委。三是发挥市农林科学院兼职副主席联系服务方面的特殊优势作用,在市农林科学院推动建立女科技工作者服务站,924日,项目双方已签订建设实施协议并授牌。四是发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整合资源、调查研究方面的优势作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并于7月下旬深入5家企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此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的维权意识。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未完成

2.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宣传宣讲主要针对妇联执委、村(社区)妇女群众、家政服务员等群体,对女大学生及其他妇女群体等宣传宣讲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级妇联开展“巾帼心向党 共富向未来”微宣讲活动,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组织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先进典型等开展线上线下宣讲,7月以来,已开展新媒体矩阵“线上”宣讲14期,线下宣讲4期。二是92日,市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宣讲团、“攀谈说理”理论宣讲小分队开展专题宣讲,为50余名城乡妇女、女大学生等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计划于10月底前开展针对女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活动。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

整改结果:未完成

3.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独特作用不够。对家长学校等阵地建设指导乏力,家长参加学习积极性不高,家长学校服务家庭教育的作用发挥不好。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群众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联合市教育和体育局于10月底开展村(社区)家长学校负责人培训暨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聘请专业讲师围绕家长学校规范建设运行及如何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等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培训,预计培训1300余人次。二是持续开展2024年攀枝花市“树清廉家风 建最美家庭”家风家教进机关系列活动,不断深化家风家教指导服务,助力全市机关干部职工树立优良家风家训、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掌握科学家教知识。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月以来,通过“花城幸福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布家庭教育知识、课程、短视频等8条,展播2022年—2023年攀枝花市家庭教育微课比赛优秀作品6个。四是结合专题培训、家风家教活动、城市文明联创共建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花城幸福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等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知识和重要问题解答等,扩大宣传覆盖面,普及家庭教育法律知识,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视频通过大数据圈发短信方式,推送宣传信息5032条。

整改时限:20241130日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4.抓行业党建用力不够。2021年以来家政服务行业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部分委员调离后,未及时进行调整补充。未对家协党支部工作开展过检查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按有关规定对市家政服务行业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补充,86日,向市委“两新”工委提交《关于调整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家政服务行业综合委员会委员的请示》,并获同意批复。二是计划于10月组织开展家政服务行业党员活动,对家协会员单位党支部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5.基础工作不扎实。选任文书档案资料不齐全,干部任职文件制发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不齐全,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相关政策及要求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人员对选人用人基础工作的重视度及业务能力,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10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干部选任文书档案资料。对干部选任、聘用文书档案认真收集整理归案,确保档案材料真实齐全。进一步加强制发干部任职文件相关要求的学习,规范制发干部任职文件。对晋升职务(职级)的同志,制发任职文件时免去晋升前职务(职级),任职及聘用文件正文落款时间为会议议定时间。三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书。开展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清理,已清理3卷,补充完善档案材料4,进一步推进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制定《中共攀枝花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在讨论干部任职议题过程中,注重对讨论研究及表决情况分别做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过程完整,内容详实具体

整改时限:202411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6.精准监督不够。围绕妇联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少,对重点人、重点事聚焦不够,未对项目建设、购买服务和捐赠款使用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开展过专项检查。

整改情况:强化精准监督,聚焦市妇联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定期对项目建设、购买服务和捐赠款使用等重要领域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927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妇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2024年建章立制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市委“大抓落实年”工作部署,加强作风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同时,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411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7.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上轮巡察反馈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等问题未妥善解决”“部分收益入库不及时”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分别于65日、626日,2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问题进行认真研究。20247月至12月,大楼614.88㎡房屋转让使用权年限将陆续到期,结合目前该房屋产权为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市妇联办公服务用房基本满足、阵地功能恢复良好及财政预算经费紧张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及就业创业工作,党组决定614.88㎡房屋由市妇联移交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管理。目前,已妥善解决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问题。二是418日,已将干洗厂注销及资产处理过程中涉及租户剩余押金3000元上缴市财政。

整改时限:20249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8.举一反三深入整改不够,部分问题改了又犯。“执行党组议事制度有偏差”“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缺位”“党费收交管理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有偏差”“项目监管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政治引领不力”8个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清单制+项目化”管理,对整改问题每季度进行调度,目前已完成第一次调度。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党组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将巡察整改作为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整改时限:202411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持续强化教育引导,讲清形势政策,明确隐患之害等,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密结合妇联工作职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新时代妇联工作。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期见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整改,认真研究巡察整改中的普遍性问题,强化制度废、立、改,抓实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促共富、保安全,推动攀枝花市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强化立行立改举措,突出长期整改的机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用好前期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正在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持续跟踪推进,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62351;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43号攀枝花市妇联;电子邮箱:656259431@qq.com

 

 

                  中共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41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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