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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
 
发布时间:2010-09-28    撰稿部门: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韩国宾        陈丛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我市多年来十分重视家庭教育,多方面培养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开展家庭教育辅导讲座,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特别是贯彻中央8号文以来,又有明显的加强。2010年2月,中央7个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指导大纲》),为我们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增添了理论依据。为了深入贯彻中央8号文,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最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攀委办发[2010]19号)。

一、 党政领导重视,各方联合行动

(一)党政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2004年7月19日,《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04]18号)中,明确提出抓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2006年5月18日,《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的意见》(攀委办[2006]52号)中,又进一步提出发展家长教育,正确开展家庭教育。在社会教育工作中,家庭教育占有重要地位,为了正确开展家庭教育,首先要在社会上结合文明公民建设进行家长教育,争做合格家长;要把家庭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培养合格人才。今年,在总结多年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础上,又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二)各方联合行动。我市连续实施家庭教育五年计划。并且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家庭教育工作载体和内容不断丰富。2004年,按全国的安排,开展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2005年年初,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攀枝花市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在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06年52号文中,市妇联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区县妇联结合社会教育开展家庭教育工作。2008年,根据全国和全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制定了攀枝花市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2009年,为了深入探讨家庭教育工作,由市关工委、市妇联在西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试点,取得了成果,为全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加大队伍建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一)组织各类专家队伍,依靠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成立家长学校164所,其中学校成立105所,社区成立59所。为使家庭教育工作规范化、经常化,以市妇联牵头,制定了《攀枝花市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攀枝花市家长学校达标条件》。2004年,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韩国宾、市妇联副主席张蔷亲自为米易中学家长学校授牌。2006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活动,各家长学校积极参与,认真规划、落实责任,成立了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制定了《家长学校章程》、《家长学校学员守则》、《家长学校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命名了24所“攀枝花市示范家长学校”,促进全市各学校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全面实施家庭教育工作。

2006年我市正式成立了家庭教育讲师团,聘请6位家庭教育讲师,2008年又聘请了10位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同时,还邀请市内市外家庭教育专家作报告。为了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导师作用,制定了《攀枝花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管理办法》。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编写了《家庭教育讲义》,为基层家庭教育指导员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资料,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制作了《赏识教育》、《如何让孩子快乐起来》等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光盘,提供给家庭教育指导员,并且要求他们将这些宣讲资料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导活动。

普遍宣讲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学生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和科学化水平。学校开学时的家长会,是主要的活动方式。各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和指导员,结合实际对家长进行宣讲。此外,还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004年,市关工委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与团市委共同在市少年宫举办家长讲座,充分利用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家长送子女到少年宫学习、家长在休息室休息时间,给家长讲家长的人格形象、知识素养、品德修养、行为方式、人生态度以及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共讲8个题目,每个题目2场,共16场,共约1600人听讲。听完课许多家长向讲师咨询、索要讲课材料,反应热烈。由张蔷同志带队,到米易中学进行家庭教育讲座,赵维娟、崔继琼老师宣讲几场,一场有上千家长露天听讲。2005年,开展了以“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巡回讲座,由我市教育系统多年从事德育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在5个区县18所学校做了家庭教育专题知识讲座,采取专场集中宣讲、面对面辅导的方式,共有1万余名老师和家长参加了讲座。2006年,为提高家长教育青春期孩子的能力、方法和技巧,及时切准孩子内心世界,科学地引领和陪伴孩子健康、安全地度过青春期,在5个区县和市属学校共举办了9场“为了明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暨家庭教育报告会”。特邀请中国未成年人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高级指导师、北京起跑线教育培训中心资深顾问王志刚老师来攀以“如何做一位合格的家长”为主题进行了宣讲,有4000余名家长参加了报告会。2007年,特地从北京邀请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著名社会学家、心理学家陈一筠教授在全市5个县区、市属学校举办了14场“解读青春密码、疏通心理情节”青春期家庭教育报告会,为5000余名家长传授了科学的教子方法和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受到广大家长的热烈欢迎。2008年,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在全市开展了“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塑造阳光少年”行动。组织专家深入区县、乡镇、社区、学校举办了10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讲座,2000余名家长听讲。2009年,针对中、高考家长面临的情况,组织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5个区县举办了13场中、高考前辅导讲座,就考前家庭教育、考前心理减压、营养保健以及志愿填报的政策变化和应对办法、家长注意事项方面的内容对当年参加中、高考的4000余名家长进行了培训和指导。2010年,邀请四川省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专家张四清讲师就“做有智慧父母,与孩子有效沟通”专题,进行公益讲座,为期14天,在24所中小学校宣讲,有11600余名家长听讲。

构成了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报告为主,专题家庭教育讲座为辅的家庭教育指导大课堂。

(二)培养家庭教育指导员,深入基层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5个,家庭教育指导站153个。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积极开展了优生优育教育知识宣讲普及活动以及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对提高家长教育水平,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儿童成长的科学家庭教育环境和家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06年10月,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联合作出了《关于聘请攀枝花市家庭教育指导员的决定》,正式聘请69名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员。同时举办了第一期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班,由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为指导员讲授家庭教育指导知识。2007年4月,又举办了第二期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班。为规范指导员队伍管理,制定了《攀枝花市家庭教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各区县都加强了家庭教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共约有250人,并且进行了培训。仁和区每年对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员遍布各乡镇、各学校开展活动。这些家庭教育指导员活跃在基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东区长寿路街道冶金东街居委会党总支书记金惠霞利用培训班学到的家庭教育知识,结合教材向辖区的家长讲授。平地镇中心校德育主任陈贵永参加培训后,向全校和分校老师讲授,并让教师在家长会上向家长讲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教育子女方法。盐边县妇联联合关工委也举办了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班,红格镇各村的妇代会主任参加培训之后,利用“三会”进行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授。米易中学退休教师、原党总支书记商文斌热心在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将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密切结合,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到基层。东区向阳村街道和攀钢第六小学共同探索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的方式,成立了街道社区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在东区关工委和东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华山小学校和东方红社区密切配合,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形成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局面,团市委还在此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仁和区同德校区十分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探索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路子。首先,他们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与家长联系,让家长了解教学情况,同时为办好家长学校打下基础,家长学校采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整体上课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收到良好的效果。其次,他们密切与社会联系。一是坚持聘请校外辅导员,从2002年起就聘请了本镇德高望重的离退休干部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二是努力使学校成为社区教育文化活动中心。学校作为社区结构的一个组成单位与社区有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学校作为社区重要的文化机构,为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参与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将学校办成社区的文化中心。

(三)创新家庭教育方式,扩大家庭教育指导。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家庭教育工作。每年的家庭教育巡回讲座期间,《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市电视台、市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均进行了报道。通过宣传,把家庭信息及时传递给家长们,使更多的家长有机会参加家庭教育巡回讲座,报章还介绍家庭教育中的好经验。市委宣传部还专门组织我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通过攀枝花讲坛电子大屏幕为广大市民宣讲家庭教育知识,使更多的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知识。市妇联运用外网网站,开设“家教知识之窗”栏目,下设家长问答、专家咨询、育儿知识、知识窗等,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西区在深化家庭教育试点中,创新了工作方式。一是利用中小学校讯通这个短信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家庭教育知识短信,扩大了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覆盖面。二是家庭教育进社区,广泛宣传,面对面进行指导,2009年9月以来,接待家长1600余人次,受教育的家长达6000余人次。三是通过学生向家长发放家庭教育资料,让家长和孩子共同学习。四是抓住节假日的通知,播报家庭教育知识信息。

三、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具有早期性、连续性、及时性、权威性和感染性。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备条件,是构建幸福家庭与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全民族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的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树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四是坚持“区分指导”的原则。按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总体目标,确定不同学龄段孩子家长和不同类型家长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形成分类指导、分层递进的指导工作体系。

(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目标。帮助家长更新教子观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明确为国教子的责任和义务;传授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的方法,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提高家长教养子女的能力;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增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素质教育的意识,形成育人整体合力,使之成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形式。一是依托家长学校普遍宣讲。根据学校在师资、场地及对家长号召力上的优势,以学校、幼儿园为主,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乡(镇)村为辅,举办家长学校,依据《指导大纲》,定期分不同层次进行家庭教育讲座,不定期聘请家庭教育专家作辅导报告。二是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个别指导。由各级妇联牵头,相关部门学校街道社区乡(镇)村参加,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深入家庭分类指导,注意对特殊儿童、特殊家庭、问题儿童和流动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三是利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指导。积极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学校要在在职教师中聘任德育工作者、班主任或聘任其他教师部门专业人员党政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家长代表等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市、区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学校、幼儿园设家庭教育讲师。讲师要在学校、幼儿园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宣讲。家庭教育讲师要在实践中不断向专业化、专家型发展,成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中坚力量。二是组建庞大的家庭教育指导员队伍。要从学校教师“五老”人员青年志愿者等中招募大量的家庭教育指导员,采取家访、结对帮助等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生动地结合起来。妇联要对家庭教育指导员进行定期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给予表彰奖励。学校、妇联要主动与社区、村联系,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三是编写家庭教育宣讲资料。学校要根据《指导大纲》,结合本校家庭教育实际,编写家庭教育宣讲资料。家庭教育宣讲资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各年龄段编写的宣讲资料,一类是根据阶段性实际需要编写的宣讲资料。市、区(县)家庭教育讲师团应协助学校编写宣讲资料,并进行宣讲。四是深化家庭教育研究。妇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积极组织家庭教育专家,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为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妇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一环,列入科学发展规划,组建领导机构,常抓不懈并定期督查指导;街道、社区、乡(镇)、村要具体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学校要与社区、村密切联系,办好家长学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基层单位要关心职工家庭教育问题,教育引导职工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培养,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二是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三是经费保障。市、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各街道、社区、乡(镇)、村也要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切实保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持续发展。各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培训、组织研究、编写教材、建设场所、表彰先进等工作。四是职责要求。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关工委都要依据职责分工,搞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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